一.材質選用
1.通用軸承在正常工作溫度下(室溫)可按照國家標準GB/T18254-2002《高碳鉻軸承鋼》選材。
2.高溫軸承工作溫度超過300℃以上可按照YB688-2000《高溫軸承鋼 Cr4 MO4V技術條件》選材。
3.低溫軸承(工作溫度低于-60℃以下的軸承),常用不銹軸承鋼9Cr18、9Cr18Mo材料制造,可按照GB/T3086-1982《高碳鉻不銹軸承鋼技術條件》選材,也可選用鈹青銅、陶瓷等材料制造。
二.熱處理工藝
1.通用軸承選用高碳鉻軸承鋼時,其熱處理工藝按照國家機械行業(yè)標準JB/T1255-2001《高碳鉻軸承鋼滾動軸承零件熱處理技術條件》進行。
2.高溫軸承工作溫度高于300℃時可按JB/T2850-1993《Cr4MO4V高溫軸承鋼滾動軸承零件熱處理技術條件》處理后,予以應用。
3.低溫軸承,可按JB/T1460-2002《高碳鉻不銹鋼滾動軸承零件 熱處理技術條件》處理后,予以應用。
三.滾動軸承工作溫度
1.通用軸承選用高碳鉻軸承鋼并按上述熱處理工藝加工后滾動軸承在正常工作狀態(tài)下(室溫)的工作溫度按照相關標準要求,即通過壽命和可靠性試驗及評定后,即可按此予以控制。
a. 試驗規(guī)定 見JB/T50013-2000《滾動軸承壽命及可靠性試驗規(guī)程》中第5條試驗條件,第5.4項:軸承外圈溫度脂潤滑時,不允許超過80℃;油潤滑時,不允許超過95℃。
b. 試驗及評定 見GB/T24607-2009《滾動軸承壽命與可靠性試驗及評定》國家標準第6條試驗條件,第6.2項:循環(huán)油潤滑時,軸承外圈溫度一般不應超過95℃;脂潤滑時,軸承外圈溫度一般不應超過80℃。
2. 高溫條件下軸承工作溫度:
a. 滾動軸承選用高碳鉻軸承鋼,工作溫度在150℃~350℃之間,
按照JB/T2974標準,當工作溫度在150℃~350℃之間時,在軸承型
號后綴可分別標注S0~S4予以表示。
b. 滾動軸承選用高溫軸承鋼,其工作溫度可達300℃以上,具體工作溫度依據(jù)工作條件另行給定。
3.低溫軸承工作溫度:
滾動軸承選用高碳鉻不銹軸承鋼,其工作溫度低于零下60℃以下,具體工作溫度依據(jù)工作條件另行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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